根据市局和乡政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我作为本单位的一名驾驶人员,对本职工作负有直接监管责任,职责如下:

一、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级车标准,车辆完好,能确保安全。

二、驾驶员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从业资格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医院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发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不超速超载运行,驾驶员不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行驶。

五、遵章守纪,依法经营。救护车辆各种证、牌齐全有效。

六、经营等过程中遇到问题,由医院逐级反映,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