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现有房间的设备归该房间的居住者使用和保管,如有损坏,遗失,相应的责任和赔偿均由该房间的居住者承担。对于大厅,卫生间,厨房的共同财产,非人为故意损坏的,集体共同承担。

(1)若离开者能找到相应的合租人,使得套房的总人数仍为6个人时(但相应的责任就转接到离开者所寻找的合租人手中,这个转接时需说明)。

4.如果某间房间离开一人,该房间只剩一人的情况下:在两个月内,租房费用,以及水电费五人共同承担;超出两个月该房间还未找到合住者的,该房间的主人,每月租房费用增加20元。

5.每月29日按时收取下个月的租房费用。水电费引起的费用共同承担,每月结算一次。

6.该协议至签字起就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