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区煤气使用作业指导书 (试行)
第一章 说 明:
本作业指导书是针对原3万吨生产装置的燃料气由天然气改用焦炉煤气后,增加的一系列操作规程,作为原《生产部3万吨/年生产线主装置区作业指导书》(IATF ZY.08)的补充附属部分。
由于煤气的特殊性,故对于安全内容的补充较多,装置区各岗位在使用煤气作为燃料时,严格按此作业指导书规定进行。
本指导书为试用版,在使用中,如与实际有相差,按文件修改的相关程序进行修改。
适用岗位范围:中控,炉前和造粒。
第二章 安 全 通 则:一、煤气的特性简介:
焦炉煤气是用几种烟煤配成炼焦用煤,在炼焦炉中经高温干馏后,在产出焦炭和焦油产品的同时所得到的可燃气体,是炼焦产品的副产品。主要作燃料和化工原料。焦炉煤气回收量为
成 分 | 含量 % | 成 分 | 含量 % | |
H2 | 55--60 | O2 | 0.3―0.8 | |
甲烷 | 23--27 | CO2 | 1.5―2.3 | |
CO | 5--8 | N2 | 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