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对标检查表
责任人 | 序号 | 主体责任内容 | 检查要点 | 标准分值 | 检查结果 | 得分 | |
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 1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1.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 10 | |||
2.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 10 | ||||||
3.主要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 | 10 | ||||||
4.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签订2019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 | 10 | ||||||
5.安全投入提取及使用明细; | 10 | ||||||
6.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 10 | ||||||
7.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 10 | ||||||
8.主要负责人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 10 | ||||||
9.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 | 10 | ||||||
小计 | 90 | ||||||
2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1.主要负责人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10 | ||||
2.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任职半年内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 10 | ||||||
3.按规定每年组织并参加再培训。 | 10 | ||||||
小计 | 30 | ||||||
3 |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 8 | ||||
2.企业负责人直接组织救援抢救,妥善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8 | ||||||
3.按照规定的报告时限、内容、方式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报告事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 8 | ||||||
4.企业负责人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8 | ||||||
5.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健全事故登记和处理档案,如实记录各类事故事件真实信息。 | 8 | ||||||
小计 | 40 | ||||||
合计 | 160 |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责任
| 4 |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 设置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或组长。 | 12 | |||
小计 | 12 | ||||||
5 |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1.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 10 | ||||
2.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8 | ||||||
小计 | 18 | ||||||
6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 1.组织或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
| 8 | ||||
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 8 | ||||||
3.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查处“三违”,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 8 | ||||||
小计 | 24 | ||||||
7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工作条件,并赋予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在考核中的“一票否决”权限; | 8 | ||||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 8 | ||||||
3.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6 | ||||||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依法得到保障; | 6 | ||||||
5.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书面告知安监部门。 | 6 | ||||||
小计 | 34 | ||||||
8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8 | ||||
2.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任职半年内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 8 | ||||||
3.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 6 | ||||||
小计 | 22 | ||||||
9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 1.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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