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共7834字)_个人工作总结

首页 > 企业文化 > 章程规章制度
写作生成器小程序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共7834字)

2019-03-29 13:29:53  浏览:58  作者:个人常用范文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 第一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 第二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 第三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 第四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 第五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凡是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市场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下列产品及其制品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一、严禁无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及有毒、有害、霉烂、变质、过期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二、严禁按规定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不合格的家禽家畜及病死的猪、牛、羊肉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严禁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四、严禁外包装与食物不相符的产品进入市场。

五、进入市场经营的物品必须按规定进行存放,不准乱摆、乱设摊点。

六、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实行公平交易,严禁短斤少两。

第二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江口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为树立市场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规范经营户的经营活动,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市场经营户在市场签订《租赁合同》获得摊位使用权后,应按规定销售商品,在规定摊位范围经营。

2、市场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市场管理,按规定依法及时缴纳市场各项费用。

3、按规定的经营范围在约定的商位上经营,不随意设摊堆物,不占道经营,不场外交易。

4、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安全规定。

5、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不强卖强买,欺行霸市。

6、市场内不准打牌、赌博、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7、爱护市场设施。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有碍于市场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准擅自改变市场设施和水电管线。

8、维护市场整洁,搞好商位“三包”工作,样品上货架或上商位台面,要摆放整齐。

本制度望各经营户遵照执行。违反制度的,视情节由集镇治安管理办公室予以处理,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违者除责令消除外,每次收取违约金5-20元。

10、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20元。

城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场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门面房)确定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者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停业整改,情节严重者报工商、卫生部门处理并收回摊位(门面房)。

5、蔬菜经营业户应自觉接受卫生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未经检测擅自入市经营的,市场所除责令其检测外,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对检测有问题的蔬菜,市场所有权进行暂存、销毁处理。

城东农贸市场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门市房必须配备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并收取违约金50-200元。

5、市场内严禁烤火、焚烧物品,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1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需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业户。

第五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凡是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市场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下列产品及其制品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一、严禁无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及有毒、有害、霉烂、变质、过期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二、严禁按规定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不合格的家禽家畜及病死的猪、牛、羊肉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严禁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四、严禁外包装与食物不相符的产品进入市场。

五、进入市场经营的物品必须按规定进行存放,不准乱摆、乱设摊点。

六、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实行公平交易,严禁短斤少两。

推荐你访问其他精彩文章:

村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三山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月形山社区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计量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车辆管理制度

写作生成器小程序

【相关内容】

返回顶部